特區政府的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及屬於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或以上的公務員,今日(18日)在政府總部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特首林鄭月娥在宣誓儀式中致辭,表示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在特區政府制定和落實政策過程中,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應以身作則為全體公務員樹立良好榜樣,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林鄭月娥表示,在今年生效的《港區國安法》第六條訂明,香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而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讓他們可公開確認他們須肩負的責任及體現國家。
她又指出,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10月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的公務員簽署聲明,至今已有超過3000名新加入的公務員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