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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巴籍漢售鑽石贓物認罪 囚3年至3年45日 (15:47)

印度商人4年前攜帶共值20萬美元(約150萬港元)的鑽石,遭劫匪埋伏搶劫。警方後來假扮買家,購買疑為案中失物的鑽石,並拘捕4名持「行街紙」的巴基斯坦籍男子。4人早前在高等法院受審後被裁定搶劫罪等罪成,其中3人其後獲批上訴,案件發還重審,但3人經認罪協商後,今(1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處理贓物罪,分別判囚3年至3年45日。

3名被告均為巴基斯坦籍,依次為Nayab Amin、Adil Akbar及Akram Muhammad。他們原先為在港申請酷刑聲請的免遣返者,犯案後一直還押,現在已經服刑完畢,將根據遣送離境令被遣送。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曾向臥底探員透露,是他們的朋友冒生命危險搶走贓物,顯示他們與搶劫案有密切關係,考慮到事主的傷勢及財物價值,以及3人持「行街紙」期間犯案,最終判處第一及第二被告監禁3年,第三被告監禁3年45日。

案情指出,事主為一名從事鑽石批發的商人,他在2016年3月18日將總值約20萬美元的鑽石放在肩包,前往與買家相見前,在紅磡街頭突遭人從後扑頭並襲擊身體各處,賊人搶走肩包逃走。一個多月後警方派員假扮買家,與3名被告見面,3名被告展示鑽石,聲稱是早前搶劫案的贓物,警方最終在交收時拘捕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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