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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政府部門處理CSI口罩沒統一做法 疫情初期部分過期口罩作緊急備用 (16:45)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初期,懲教署製造的「CSI」口罩被揭發市面有售。申訴專員公署主動發表調查報告,指出用家部門在入帳、分發、保管、點存、處理過期口罩都沒有統一做法,處理過期口罩亦不夠嚴謹。報告指出有政府部門於疫情初期,在口罩供應極為短缺的情況下,保留了狀況良好的過期口罩,並將部分過期口罩分發給職員作緊急備用。申訴專員趙慧賢稱,做法保障不到使用者之餘,更會影響公眾衛生。

申訴專員公署檢視了懲教署、物流署、食環署、海關、政府統計署、選舉事務處及機電工程署在處理過期口罩(包括CSI口罩)的程序。7個部門中,有部門會安排職員將過期口罩及其包裝盒剪破,然後放入垃圾膠袋內封好才丟掉;有部門則將部分過期口罩分發給職員作緊急備用。趙慧賢表示,在疫情前的規例下,口罩一直都是價值不高的耗用物品,獲分發部門毋須詳細記錄,即使有部門在疫情發生前,把口罩先行分發職員,都沒有違規,可以理解。不過,她沒有公開是哪個部門分發過期口罩。

公署又指出,海關早前在調查一宗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個案期間,除揭發涉事藥房東主出售CSI口罩,亦發現兩個分別印上「製造日期09 OCT 2014」及「製造日期21 NOV 2014」的CSI口罩舊款包裝盒,認為反映市面出售的CSI口罩可能是過期口罩。

趙慧賢補充,懲教署已於今年11月底告知決定日後不考慮向非政府組織出售CSI口罩,公署認為懲教署已作適切跟進。

政府統計處發言人回覆指出,疫情初期口罩供應極為短缺,經權衡後決定保留2888個狀況良好的過期口罩應急,並將當中250個分發給職員,告知只適宜在新一批口罩送達前、遇緊急情況才使用;其後口罩供應趨穩,已提醒相關職員銷毁過期口罩。政府統計處歡迎申訴專員的調查報告,並會根據物流署的指引,進一步完善口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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