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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加快審批酷刑聲請被指違反人權 保安局:杜絕故意拖延個案 (20:18)

本報今日(16日)報道,政府為加快審批酷刑聲請,建議修訂入境條例,包括建議入境處有權決定聲請人使用的語言,以及強制聲請人接受醫療檢驗,被指違反人權。保安局今日回應指出,修例只針對特殊情況,杜絕故意拖延的個案,現時公費傳譯服務將會按實際需要繼續。

保安局指出,政府提出修訂入境條例,旨在加快整體處理免遣返聲請的審核工作、防止拖延手段死灰復燃,並針對遣送、羈留、源頭堵截和執法等各方面需要改善或加強的空間,提供更堅實的法律基礎。 

局方強調,各項法例修訂既符合法院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亦可杜絕故意拖延,從而加快完成處理個案和遣返工作。此舉對所有持份者(包括聲請人)和社會大眾都有利。 

局方指出,有關修訂並非代表入境處往後不會再為聲請人安排即時傳譯,現時公費傳譯服務將會按實際需要繼續。條文只針對部分聲請人藉要求以其最精通的方言溝通,企圖妨礙或阻延審核進度的特殊情況,並稱是參考了海外做法。

政府建議在條例中訂明,如聲請人沒有同意或接受醫療檢驗,或沒有向入境處或上訴委員會披露整份醫學報告,聲請人有爭議的身體或精神狀況或不予考慮。保安局解釋,修訂是針對過往曾有聲請人採取故意拖延或阻撓的手法,多次缺席已約定的醫療檢驗、毫無理據地挑戰醫生的專業資格,或拒絕向入境處或上訴委員會披露整份醫學報告。

政府同時建議修訂《武器條例》及《火器及彈藥條例》,授權入境處人員管有武器而毋須向警方申請,包括現時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人員配備的防暴槍,以及未來擬配備的鋼製警棍。保安局指出,修例令入境處與其他紀律部隊一致,可更靈活地調派人手及更有能力自行進行人員訓練,從而提高應付緊急情況及進行執法行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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