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間資訊科技公司於2016年7月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的Nutanix雲端伺服系統及器材招標時,涉嫌圍標,為競爭事務委員會首宗入稟提告的圍標案。高等法院今(16日)就各罪成公司的罰款及賠償金額作出裁決,下令4間公司要分別向政府付約18.8萬元至273萬元的罰款,另須向競委會分別付約96萬元至289萬元訟費。
5名答辯人分別為Nutanix Hong Kong Ltd.、英國電訊香港、新龍國際、Innovix Distribution Ltd.、科技21系統,被控於2016年協助其中一間內定公司以最低價贏得標書,提交4份虛假標書,並將其中3份格價定於高出內定公司的16.7%至44.6%。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新龍國際被裁定罪罪名不成立,其餘4間公司協調做法則構成圍標,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一行為守則」,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為競委會首宗入稟提告的圍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