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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庭|救護員到達後近8分鐘下車 隊目稱若毋須戴裝備可更快找傷者 (18:41)

【18:41更新】科大生周梓樂的死因研訊今(16日)踏入第19日,庭上證供圍繞救護車A344當日凌晨前往接載周梓樂的路程時間。死因庭重新傳召救護隊目鄭冠明作供,並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救護車起初停泊在廣盈閣一閘口外,救護員隔了7分鐘56秒才下車,持擔架走向尚德停車場A。鄭冠明供稱,救護員要在車上戴防毒面罩及收拾救護用品等,「如果能確認現場無衝突,唔洗戴裝備,可以更快上樓,去到傷者附近」。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去年11月4日凌晨,一輛白色私家車在廣盈閣一個消防閘前停泊,消防車F2529及救護車A344先後被阻塞。畫面所見,救護車起初停在路上,隔了7分鐘56秒後,3名救護員離開救護車,將擔架牀抬出。

鄭冠明稱,他在車上和傷者處的消防員以電話溝通,並要觀察塞車情況,以尋找行車路線,其間他指示兩名救護員下車,分別與消防車F2529的人員溝通及視察環境,最終決定徒步前往停車場。

救護隊目:無法邊抬擔架行走邊戴裝備

被問到可否更快執拾裝備離開救護車,鄭冠明稱「整個過程都係需要」,又指出救護員無法一邊抬擔架行走,一邊戴上裝備。鄭冠明表示,「如果無『死車』阻擋,可能更快到達現場,而如果能確認現場無衝突,唔洗戴裝備,可以更快上樓到傷者附近」。

此外,死因庭傳召萊斯栢根(中國)有限公司管理公司項目經理助理羅汝洪作供,他負責管理救護車A344的行車紀錄儀。根據行車紀錄,救護車當日凌晨1時07分開始行駛,時速超過每小時5公里,並於1時17分停定,車速變零,至1時25分才熄匙,到1時39分重新啟動。

惟駕駛救護車的救護員陳智楓早前供稱,他凌晨1時20分在廣盈閣外停車,之後下車步向傷者處。陳智楓所說的時間,與庭上披露的行車紀錄不同。

下午研訊中,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救護隊目鄭冠明,緊急救護車服務的服務承諾為12分鐘到場,對於此承諾是否硬性規定,鄭冠明認為不是。高偉雄又問,如果當日唐明街沒有阻車,到達廣盈閣消防閘又沒有白色私家車阻礙,是否可以早十分鐘到場,鄭冠明同意。此前鄭冠明11月27日首次作供時,曾認為救護車遇阻車後繞路僅多花1至2分鐘,不認為阻塞延誤救援。

救護員:用5分鐘戴保護裝備及執拾救護用品合適

庭上亦重召當日負責駕駛救護車的救護員陳智楓。被問到用5分鐘戴上個人保護裝備及執拾救護用品是否合適,他認為是適合,因為面罩是共用的,戴上後要確保佩戴妥當,「真係要啲時間」。被問到有否想過徒步時可以跟同事輪流推牀及戴裝備,他認為有困難,「個人係咁跑,(擔架)牀上(的裝備)又唔可以跌,戴(裝備)嘅時候又要郁」,他又表示「梗係搞掂自己裝備先出發,唔知前面有咩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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