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早前涉在商場和警署外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6度被捕,其後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還押至明年2月再訊。他今(1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李運騰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報稱無業的被告馬俊文(30歲)被控今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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