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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始:行會通過法例框架 可強制檢測者逗留處所待結果 最長7天 (15:25)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午(8日)於記者會宣布,行政會議已通過法例框架修訂,當政府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相關指定接受檢測者須逗留原定處所,直至所有人完成檢測及得知結果後才能離開。當得悉所有檢測結果後,政府會撤銷宣告,最長為期7天。21:39報道:Emily Online|口罩反轉咗戴?陳肇始現場無回應 事後覆「記者會就完先知」

陳肇始指出,如封鎖的時間超過12小時,政府會為有需要者提供基本物資等支援,法例亦容許有特殊需要者,如緊急醫療需要,可向政府申請離開,但要遵守相關防疫規定。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葉巧瑜補充,會為須逗留原定處所而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支援,包括提供基本食物、熱的飯餐、乾糧、救濟物品及用品等。

委任執法部門執行宣告內容

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衛生)陳松青指出,限制與檢測宣告須符合特定風險評估才發出,須限制處所內的人流動及做強制檢測。宣告會以處所作基礎,發出後會於處所的出入口展示宣告,代表立即生效,並委任公職人員(包括執法部門)執行宣告內容。

限制與檢測宣告的內容包括:

.限制任何人離開或進入處所

.規定處所內的人作檢測

.如有需要,處所內的人轉移到指定地方檢測或待結果

.可要求處所內的人留在自己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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