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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方仲賢涉藏雷射筆阻差圖妨礙司法 准保釋禁離港12月29日再訊 (13:25)

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於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涉藏有10支又稱「觀星筆」的雷射筆,被4名休班警拘捕。他其後拒保獲釋,12月2日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以及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方仲賢今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9日下午2時半再訊,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方仲賢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港,須守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7時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2021年1月19日報道:方仲賢擬否認藏激光筆等3罪准保釋候審

方仲賢在庭外見記者時表示,每天發生不公義的事變成香港人的日常,對於政府常指的希望修補撕裂,要將香港變回以前的香港。他認為是永遠不可能,又說如政府有心修補,就不會發生區議員、政治和社運人物的家人等被騷擾。他又說,如果有一天自己被判監,希望港人不要太難過,繼續堅持下去。

被告方仲賢(22歲)被控於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和桂林街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控罪另指稱,被告當晚於桂林街135號地下7-11便利店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署警長52338。

被告同時被控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指稱被告於偵緝警員8702檢取其手提電話為證物作調查前,把手提電話重新設置。

據了解,休班警員曾向被告出示委任證,被告涉快跑逃走,最終被捕。被告送院驗傷時,疑將手機放在袋內。至晚上,警員檢取被告的手機,發現有人以「重設」鍵刪去電話內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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