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現年17歲男女學生去年11月在觀塘警署附近被截查,男生被搜出食用醋及消毒火酒,兩人隨後遭警方發現涉在WhatsApp稱要用相關物品加害警員,同被控串謀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女生早前不認罪,其後控方於案件上月押後審訊後,成功取得女生的WhatsApp對話紀錄,她今(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改為認罪。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現年17歲的女被告為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她承認於去年11月18日,在香港串謀共同非法及惡意向警察施用有害物品,即從含有異丙醇、乙酸及醋酸異丙酯的混合液中釋放的氣體使該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同案現年17歲男生早前已認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時稱,案件所指的串謀規模小,只涉兩人,亦非計劃周詳,而被告案發時年僅16歲,心智或未成熟,只是年輕衝動犯案,涉案有毒物品的毒性亦低;又呈上被告的親筆求情書,表示經反省後,已知自己錯用方式表達想法,之後會改回正途,亦會努力準備考試。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當日被捕後,警員為被告搜身時,沒搜出涉案物品,但她在警誡下稱「我上網見人話要消毒火酒同醋,所以我咪帶出嚟畀手足囉」。被告另在會面錄影中提及自己在還押10多小時後,有警員「氹」她,故才一度願意進行會面錄影,並透露自己按Telegram群組指示製作有毒刺激物對付警方。至於WhatsApp的對話紀錄,被告在案發當日午夜問男生是否有漂白水,因她想在「狗屋(警署)」做實驗,至早上再傳一張疑為涉案消毒火酒的相片予男生,並說正考慮到理大增援還是到「觀塘狗屋(觀塘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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