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參加渣打馬拉松的50歲男跑手,在比賽期間突然暈倒昏迷,送院留醫4日後不治。其遺產管理人上周五(4日)入稟區域法院,向醫療輔助隊、以及有份舉行渣馬的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提出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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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死者李文德(終年50歲)的共同遺產管理人廖美寶(音譯)和李惠怡(音譯),被告依次為律政司長代表的醫療輔助隊總參事及香港業餘田徑總會。入稟狀指出,被告於前年1月21日舉行的渣打馬拉松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等,導致李文德死亡,要求被告作出賠償。
翻查報道,李文德當日跑了約6公里後倒地,醫療輔助隊人員約26分鐘始將他送上救護車。李文德其後轉往東區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惟情況一直危殆,最終留醫至第四日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