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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祺忠殺妻罪成囚終身 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監禁28月 (10:29)

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張祺忠涉在港大宿舍偉倫堂用電線勒斃妻子一案,陪審團早前大比數裁定張祺忠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彭寶琴今(3日)聽畢辯方求情後,分別就謀殺罪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判張祺忠終身監禁和監禁28個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

被告張祺忠(56歲)早前否認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陳慧文(終年53歲),但承認誤殺罪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惟控方不接納他的誤殺罪認罪。

辯方:案件有不尋常 促法庭向特首報告供覆核刑期時考慮

代表張祺忠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表示,明白法庭就謀殺罪的判刑只有終身監禁的選擇,但當被告服刑達10年左右,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一般會覆核有關刑期。他認為本案有不尋常的情況,促請法庭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7B(2)條,考慮以書面形式向特首報告,說明有關情況,以便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日後覆核刑期時考慮。但他表明法庭毋須今日決定。

夏偉志指出,控辯雙方均不爭議張祺忠案發時患有抑鬱症,心理學家亦在庭上確認,被告屬長期承受心理虐待的受害者。他形容張祺忠並非一個冷酷、邪惡和暴力的人,認為當日有些事令其突然失控,籲法庭接受張祺忠沒預謀和計劃下犯案。夏偉志表示,張祺忠的親人、朋友、舊同事和學生均為他撰寫求情信,聯署達352個,包括社會上德高望重的人。夏偉志形容張祺忠樂於助人、待人慷慨及溫和,家庭照亦反映張祺忠一家過往的愉快時光,今次犯案完全與其性格不符。夏偉志又稱本案屬他執業40年以來,最為不幸和令人悲傷的案件。

官:張祺忠冷血殺妻 謊報失蹤為關心張妻者帶痛苦假希望

彭官判刑時指出,從張祺忠的朋友、港大學生,以至傑出學者撰寫的求情信可見,他們均認為張祺忠是無私、熱情、願為學生奉獻,以及受人尊敬和喜愛的人;但謀殺屬最嚴重的罪行,張祺忠當時有意圖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判刑只有終身監禁的選擇。就算張祺忠的性情有多溫和,從陪審團的裁決可見,他當時冷血地謀殺結婚30年的妻子,無論他當時為金錢或其他理由殺妻,結果對他的妻子、他自己,以至整個家庭而言均屬悲劇。

彭官又指出,張祺忠殺妻後,先後將妻子屍體藏於行李篋和木箱內,並向警方報稱妻子失蹤,令屍體在案發後11日才被發現,批評行為不但為關心張祺忠妻子的人帶來假希望,亦為他們帶來痛苦,故張祺忠除認罪的刑期扣減外,再無其他減刑因素。

張祺忠出庭時神情平靜,原本較稀疏的頭髮今全被剷去。他不時相隔犯人欄看向到場支持的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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