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集團一名女顧客在2012年接受「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注射療程後死亡,負責施行療程的女醫生被控誤殺罪。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她誤殺罪成。案件今(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求情。法官表示,本案雖然不涉濫用誠信的情況,但被告作為醫生,以及整個療程的「最後把關者(last defence)」,她有責任保護客人的最佳利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8日)判刑。
被告麥允齡(39歲)被控2012年10月10日,在香港連同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終年46歲)。被告曾於2017年受審,但因陪審團未達有效裁決需發還重審。周向榮和陳冠忠則分別被判囚12年和10年。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表示,被告已婚和育有4歲的女兒,惟女兒的發展遲緩,有特殊教育需要。被告事發後仍任職醫生,亦參與多項義工工作。被告亦患有慢性胃炎和抑鬱症,需服用胃藥、安眠藥和抗抑鬱藥。
辯方形容,被告的判斷出現可怕的錯誤,同時對他人過分信任,以及錯誤地對僱主忠誠,擔任執業醫生的經驗亦相對較少。辯方認為,被告與周向榮和陳冠忠的情況不同,形容周負責管理整間公司,陳則刻意不進行驗菌測試,屬案件的加刑因素。
辯方又稱,被告因本案承受極大壓力,事件亦因重審等情況為時超過8年,籲法庭仁慈地為被告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