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涉妨礙司法拒捕藏械 12月8日提堂 (11:16)

【11:13更新】浸大學生會今早(2日)透過facebook專頁表示,署理會長方仲賢今早約7時被超過20名警員上門拘捕,指控他妨礙司法公正、拒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扣留於沙田警署。2021年1月19日報道:方仲賢擬否認藏激光筆等3罪准保釋候審

警方表示,22歲被捕男子涉於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被警員截查時嘗試逃走,警方制服他後,在其身上搜出10支高功率雷射裝置及拘捕他,男子當時拒絕警方保釋安排獲暫時釋放。方仲賢現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以及妨礙司法公正共3罪,12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今早晤傳媒表示,被捕男子去年8月6日於鴨寮街購買10支高功率雷射裝置,4名休班警表露身分和出示委任證截查,男子逃走不果被制服,盤問下聲稱該些雷射裝置用作觀星;警員認為沒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遂作出拘捕,男子要求到醫院治理,其間重設手提電話,令電話內所有資料被刪除。何振東表示,據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上述雷射裝置屬第4級的工業及軍事用途,警方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作出拘捕行動。

大批傳媒今早到沙田警署了解,其間有警員截查在場所有記者,並警告將向他們發限聚令告票。

方仲賢過去曾兩次被捕,包括去年8月涉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支未裝有電池的雷射筆,被4名休班警指稱藏有「雷射槍」拘捕;以及去年9月方仲賢拾獲屬浸大學生失物,於交還前被警員指稱盜竊被捕,兩次被捕後方仲賢均拒絕保釋後獲釋。

方仲賢曾就深水埗雷射筆案入稟區域法院,表示當日於深水埗被4名休班警襲擊及截查,令他受傷,他其後被搜到雷射筆後曾解釋但不獲受理,被扣押46小時後獲釋。方仲賢斥警方違反法定職權及人權法,因警方襲擊和疏忽而受傷和蒙受損失,他並就無理拘捕及扣押向警方索償。

方仲賢 相關報道:

浸大生買「激光電筒」被捕 警稱「雷射槍」 被指藏攻擊性武器 市民不滿夜圍深水埗警署(2019年8月7日)

證物激光筆示範威力 警否認妨司法 未經鑑證稱「高能量」 律師:公眾觀感差(2019年8月8日)

被截一刻即交代失物 方仲賢稱警曾允不拘捕(2019年9月5日)

方仲賢向警索償 籲8.31受害者追究(2019年9月13日)

相關字詞﹕方仲賢 浸大 浸大學生會 妨礙司法公正 拒捕 藏有攻擊性武器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