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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稱不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規管特首 (12:06)

特首林鄭月娥於2017年競選政綱中曾承諾修訂《防止賄賂條例》擴至規管特首;她接受now新聞台《大鳴大放》訪問,表明任內不會修訂此條例。

節目今早(29日)播出,林鄭月娥解釋,「我們已釐清、學習到特區政治體制裏特首的憲制地位和身分」,若現任特首觸犯條例,相信中央人民政府一定會處理,因特首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亦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

另外,林鄭月娥於無綫《講清講楚》稱,《施政報告》發表後數日「反應一般」,未見特定措施成為很大的攻擊點。被問到是否認同就任期間香港深層次矛盾一次過浮現,她稱「我的建設性都高一點」,如深層次矛盾值得解決便不應迴避,「如做特首,每日破壞心愛的地方,我不會坐在這裏」。

不認同法官對一國兩制認知不足

被問到法官對一國兩制認知是否不足,林鄭月娥稱不認同,指出法官審案看法例、證據,以法律精神審訊,「法官不是純粹愛國角度去審判,希望社會不要因為法官就某案件判決、判辭提到的字眼,得到你剛才所講的觀感」。

防疫要加強罰則

本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嚴峻,林鄭月娥表示需要加強罰則,「2000元定額罰款難以防止違規行為」。她未有透露目標罰款金額,僅稱「肯定要有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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