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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庭|消防隊長供稱救護車在召喚後17分鐘到達 裁判官稱再有市民主動提供資料 (19:05)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25日)踏入第8日。寶林消防局消防隊長、事發現場總指揮詹德鵬作供,他稱去年11月4日凌晨1時09分曾向消防控制中心要求派出救護車,救護車於1時27分到達停車場附近。他亦曾指示救護車停泊在唐明街,但不知對方在車上有否遇阻礙。另外,死因裁判官預告有新一名主動提供資料的市民證人,證人當晚曾在停車場3樓出現。

詹德鵬表示,當晚他乘坐升降台消防車F332前往尚德停車場A,其間在尚德邨尚明樓外遇到有巴士停泊,導致未能前行。消防車約在凌晨零時55分到達停車場外。

其後,詹德鵬稱在停車場消防控制室,透過無線電收到消防隊目黎偉傑通知於2樓發現傷者,需要增援。於凌晨1時09分,他致電消防控制中心匯報,要求派出救護車。庭上播出該通電話的錄音,詹德鵬在錄音中表示有人在停車場高處「跳下」受傷,中心職員問「關唔關個啲POE(public order event,即公眾活動)事?」他回應暫不知,又稱火警鐘發生誤鳴。中心職員問及警鐘誤鳴「關唔關tear gas(催淚煙)事?」詹德鵬表示應有關,並確認有人打破消防手掣玻璃。中心職員掛線前向他指出,中心已派出A344救護車。

另外,庭上播放由市民證人蒙偉傑提供的短片,片中消防員及急救員處理傷者時,有人發現地面有救護員,但有人表示「第二單嚟」。詹德鵬承認當時說「第二單嚟」的是自己,因為當時曾指示救護車A344停在唐明街,故認為由廣新閣來的救護員應是另一批。但他隨即致電A344的主管,對方確認身處廣新閣。陪審團問他指示救護車停在唐明街時,有否告知對方路面情况,他說沒有,亦不知對方有否遇上阻礙。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透露,另有一名市民證人為在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中,由停車場3樓跑下2樓高層、一名戴帽少年。片段中,該少年跑下來後,另有一名深色上衣少年跑下來向消防員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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