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緊急法》《禁蒙面法》被裁合憲上訴押後裁決 政府一方:市民示威不蒙面可更留意自己行為 (17:40)

上訴庭早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規例屬合憲,以及《禁蒙面法》部分合憲。申請司法覆核的24名民主派和社民連梁國雄,以及律政司早前分別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25日)聆訊完畢,押後頒下判辭。

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今繼續陳辭,指出去年香港市民經常在電視上,看到暴力的示威者戴着防毒面具集結及破壞,而「和理非」示威者亦會為他們提供物資、接載,作為保護示威者的行為。余若海認為,示威者是踐踏及違反法律,令犯法的人均不能繩之於法,破壞法治;當市民看到此情景,大可質疑「為何我要守法?為何我要交稅?」

他提及1989年的「全球華人大遊行」有近150萬人參與,市民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時完全和平,惟今年9月6日沒有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反《國安法》九龍區遊行中,卻至少有289人被捕。

余若海續稱,法律須保障欲參與和平示威集會的市民,亦須保護因不同立場而遭「私了」的人或受損的財產,如要求市民在示威中不能蒙面,他們在不能匿藏身分下,能更留意自己的行為,減低和平集會轉趨暴力的機會,不用為此而長期感提心吊膽;另外,他強調政府雖重視言論及集會自由,但在公眾安危前提下,當中的平衡或有不同。

相關報道:《緊急法》及《禁蒙面法》被裁合憲 民主派終極上訴 形容《緊急法》為「不受限制的核能」

相關字詞﹕緊急法 禁蒙面法 上訴 合憲 余若海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