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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店「東屋台」負責人涉拒警入店搜捕控阻差 准保釋明年1月再訊 (21:10)

屯門警察大興行動基地去年10月傳出不明氣體,惹來附近大批居民不滿並到場示威,爆發警民衝突。當晚屯門黃店「東屋台」的老闆娘與胞弟疑拒絕警員入店內搜捕,事隔一年被控阻差辦公罪,同案另有一對男女涉參與非法集結,4人今(2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9日再訊,以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各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須報到警署。

4名被告依次為IVE二年級生黃珮瑜(19歲)、病人服務員何東宇(22歲),以及兩名報稱餐廳負責人的魏偉才(25歲)及魏素香(36歲)。

黃珮瑜及何東宇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稱他們於去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徳街連同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餐廳負責人魏偉才(25歲)及魏素香(36歲),則被控一項阻撓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們同日在屯門良德街珀御8號地下G09號鋪「東屋台」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趙文龍及其他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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