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前議員助理及另一女子,涉以福袋誘使一男一女投票予鄭泳舜。涉案4人共被控3項涉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案件今(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庭上播放WhatsApp對話錄音,顯示有被告表示民建聯職員「霞姐」想向街坊送禮物,「寫2號(即鄭泳舜),幫佢投,霞姐好多嘢送㗎」。
雙方承認事實指出,民建聯鄭泳舜是該次補選的2號候選人,本案次被告王維霞(52歲)曾任職李慧琼的兼職議員助理。
控方傳召海麗邨居民邱曉梅作供,她是內地新移民,沒有資格在2018年補選中投票,但其丈夫是登記選民。她表示從教會活動結識首被告鄧奕梅(42歲),兩人甚少聯絡。
庭上播放首被告與邱曉梅在2018年2月至3月的WhatsApp錄音對話,首被告引述一名民建聯職員「霞姐」稱,如果街坊在補選「投佢哋一票」可獲贈禮物,又問邱曉梅的丈夫有否投給2號的鄭泳舜。邱曉梅回覆「老公話投票要保密」,首被告遂強調「唔係嗌你投邊個」,只想記錄名字以登記取福袋。
控方覆問下,邱曉梅表示一度以為首被告安排送奶粉,而不是派福袋,可能誤解了被告的說法。
同案另外兩被告為陳惠娟(50歲)及李謀(5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