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展覽搭建工人去年10月在九龍遊行後,涉向警車投擲汽油彈,令該警車的車頭熏黑。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法官今日(19日)判刑指出,被告行為或引致嚴重及致命後果,判他入獄38個月。
被告鄺文浚(22歲)承認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港府的一輛警車AM7051,意圖損壞該財產,並罔顧警車司機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感社會不公而犯案,現已後悔,而心理學家則稱被告患對立性反抗症,才會如此反叛,但指出能透過治療改善症狀。
法官姚勳智判刑指出,案情顯示被告犯案有預謀,若非火勢及時撲熄,恐怕出現致命後果,但念及他認罪,減刑後判監3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