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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警方挖空心思以最重罪名起訴 議會抗爭被當侵害人身屬荒謬 (17:00)

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今早(18日)分別被警方上門拘捕,拘捕行動與今年中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潑臭水有關。朱凱廸下午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離開八鄉警署,他批評警方「挖空心思以最重的罪名起訴」,形容他在立法會的行為被視作侵害人身是「荒謬」,將與律師商討如何應對。

朱凱廸表示,這次拘捕的重點,除了控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外,更被加控《侵害人身罪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批評警方挖空心思以刑罰最重的罪名起訴,稱這項罪名最高可判囚3年。他續稱,若他們在立法會中的行為都可被控侵害人身罪條例,「咁一個人在𨋢中放屁,臭親隔離,都可以同樣條例起訴,荒謬到呢個程度」。

朱凱廸稱,今早約6時40分有警員拍門,事後得悉警方有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惟未有機會看到搜查令內容,警方於拘捕過程中亦未有搜查他的住所,整個流程與本月初的拘捕過程一樣。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將於明日(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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