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今早(18日)分別被警方上門拘捕。據三人facebook專頁表示,被捕與今年中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潑臭水有關。其中陳志全今午2時許離開北角警署,他表示雖然早已預料會因潑臭水事件被捕,但沒料到會被控告《侵害人身罪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為打壓異見者,無所不用其極。
陳志全稱,今早約6時有6名警員到其住所進行拘捕,指出在本月初因被指在5月8日的內會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被捕時,已料到會再因潑臭水事件被捕,但估不到這次不但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更指他施放有毒物品,控告他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他強調當日無意圖傷害任何人,稱有關行為只是抗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限時辯論,形容當局以該罪名控告他,猶如將其行為當成「生化襲擊」。
他稱,過往議員有示威行動,甚至在議會內擲物,極少會被拘捕及落案控告,認為這次拘捕反映政府如何「窮追猛打」,以最嚴苛的法例來控告。他又稱,自己私人檢控郭偉強案,警方以證據不足終止調查,批評警方及律政司選擇性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