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生周梓樂去年11月4日凌晨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A墮樓身亡,死因庭今(18日)踏入第3日聆訊。代表家屬的大律師向警方指揮官提問,稱有消防車無法駛入現場路段,需原路折返,警員有否考慮傷者或因此延誤救治。指揮官表示有「更高層次的考慮」,是找出「隱藏的暴力示威者」。19:49報道:警供稱「無催淚煙喺停車場」 庭上昨播新聞片顯示肇事停車場被煙霧圍繞
時任東九龍衝鋒隊第4小隊指揮官高級督察黃家倫今早繼續作供。代表死者家屬的大律師鄭淑儀問到,黃家倫去年11月4日凌晨下令隊員向肇事停車場發射多枚催淚彈,有否考慮對停車場的人構成危險;黃家倫表示,停車場2、3樓的示威者向警員使用「致命武器」,考慮武力比重,催淚彈會令人不適,可用作驅散人群。被問到為何向密封建築物而非公開地方發催淚彈,黃家倫表示要視乎環境因素及「對其他無辜市民的威脅」,又稱警員從地面向停車場上層射催淚彈,擊中車輛、釀成意外的機率不大。
鄭淑儀問及,黃家倫所屬小隊發射催淚彈後進入停車場,其間發現一名傷者,為何事後沒有跟進傷者情況。黃家倫稱,消防員當場表示人手足夠,加上警員事後處理一連串事件,無可能返回停車場幫忙。
鄭淑儀遂指出,現場有兩架消防車被路障堵塞,無法駛入附近路口,加上傷者傷勢嚴重,警方有否考慮傷者如何離開停車場接受診治。黃家倫稱有「更高層次的考慮」,要找出「隱藏的暴力示威者」及「清除威脅」,從而保障所有人安全。
鄭淑儀又問到,黃家倫在庭上講述警員進入停車場的時間,與閉路電視所示的有6分鐘誤差,黃家倫承認行動前沒有與同袍「對表」核對時間。
黃家倫接受鄭淑儀提問後,大律師熊健民申請代表警務處長列為本案有適當利害關係一方,獲裁判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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