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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曉陽:反修例破一國兩制底線 中央「忍無可忍」制定《港區國安法》 (14:00)

原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抵港,今早(17日)出席《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高峰論壇。喬曉陽表示,《基本法》雖沒有「行政主導」4字,但很多條文都支撐着行政主導,特別是特首的地位。他指出,人大決定制定《港區國安法》是因爲內外敵對勢力已經造成香港長時間亂局,去年修訂《逃犯條例》事件愈演愈烈,嚴重危害香港經濟、繁榮穩定,以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突破了「一國兩制」底線,「一忍再忍,忍無可忍,不能再忍,再忍下去就要犯歷史性錯誤」,中央政府出手是責任所在,也是維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根本宗旨,近日的人大決定也是出於同樣道理。

他表示,追求《基本法》初心和本意,是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要始終站在國家立場看《基本法》,不能站在外國立場,不能只站在香港立場,因為《基本法》是國家的法律,只有站在中國人角度、站在國家立場,才能更好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他稱,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基本法》憲制地位是受憲法賦予,有些人今天還質疑憲法在香港是否適用,人大有關《基本法》的《決定》,關鍵提到《基本法》是符合憲法,所以憲法和《基本法》在香港特區同樣有憲制效力,談法治要說憲法。他說,堅持憲法、《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憲制基礎,建議在香港的《基本法》教育中,強調憲法是《基本法》的根本。

他又提到,《基本法》關於高度自治權的規定,都是中央授予,《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他說,「分權」和「授權」有本質的分別,指出有人認為中央與特區是「分權」關係,以為是平等關係,是有政治目的,他批評有關說法是將香港變為獨立或半獨立實體、有對抗性,強調特區的權力不能對抗中央權力,《基本法》作為中央與特區之間的「法律橋樑」,只能授權,不能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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