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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涉藏鎅刀剪刀管攻擊武器罪脫 官接納同事供稱工作需要 (15:39)

警方去年11月圍堵理工大學,其間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聚集,爆發激烈警民衝突。一名女櫥窗設計師被指在旺角管有鎅刀、剪刀、螺絲批、六角匙等物品,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接納被告蔡麗怡同事作供,不排除她攜帶該些物品有工作需要,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蔡麗怡(30歲)報稱櫥窗設計師,她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名不成立。控罪指出,蔡麗怡涉去年11月18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至水渠道交界,管有一把鎅刀、剪刀、螺絲批、一支六角匙,以及一卷尼龍釣魚絲。

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稱,法庭信納辯方證人、即蔡麗怡同事作供稱蔡麗怡有時會採購設計物料,亦會帶同物料到不同店舖作櫥窗維修。劉官指出,涉案物品本質上非攻擊性武器,縱使物品有可疑之處,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蔡麗怡利用物品作非法用途,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至於控方稱蔡麗怡遇上警方即逃跑,屬畏罪之說,劉官引述控方案情指出蔡麗怡事前曾與一名西裝男子糾纏,西裝男更扯下蔡麗怡背囊,故此法庭認為蔡麗怡有機會是避開西裝男襲擊才逃跑,並非一定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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