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地盤工去年因不滿妓女為他提供性服務後「收貴咗」及被「擺上網」,酒後上門襲擊妓女,令妓女須住院近3個月,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法官指事主工作性質已屬弱勢社群, 卻遭被告踐踏尊嚴,形容被告行為「罔顧法紀、令人髮指」,判被告入獄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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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建生(34歲)為地盤工人,承認去年5月16日在荃灣德華街某單位襲擊女子X。暫委法官張秀群引述被告背景報告指出,他於2018年從內地隨妻來港,現已離婚,性格孤僻,認為被告是報復事主。另被告早前透過法庭向事主道歉。
張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專誠到事主工作的單位攻擊事主,明顯是有預謀,雖然被告沒武器,但被告身形健碩,向事主拳打腳踢1至2分鐘,即使事主倒地仍不罷休。張官又稱,被告施襲後仍在單位附近徘徊,並非不逃走,而是打算回頭再襲擊,認為被告做法「極為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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