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宣布,因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日決定,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人大常委參考了選舉主任7月時具法律效力的裁決,才作決定,符合「依法認定」。不過,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稱《基本法》第79條已列明褫奪議員資格的程序,如今人大常委凌駕《基本法》,擅自「僭建」程序,反問「我哋仲要《基本法》嚟做乜?」
湯家驊表示,4名泛民議員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看似由人大常委一意孤行,其實不然。他指出,人大常委的決定中,最重要是提及「依法認定」,認為人大常委決定褫奪4人資格前,先參考了選舉主任7月時的裁決,而該裁決具法律效力,所以認為今次決定是合法,並非純粹來自人大常委的權力。
惟陳文敏反駁,選舉主任7月時只否決4人來屆參選權,但事件中4人已當選,「有幾萬至幾十萬票」的民意基礎,兩者之間分別甚廣,應分開處理。
陳文敏又指出,《基本法》第79條已列明褫奪議員資格的程序,例如須由全體議員的三分之二決議通過,但如今人大常委完全無視《基本法》,另外「僭建」程序,反問「人大常委可以隨便整個新程序出嚟,我哋仲要《基本法》嚟做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