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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女記者被控拒捕准保釋 辯方投訴警施過度武力 (19:56)

今年5月10日旺角爆發警民衝突,逾百人被捕,當中包括網媒「娛賓」的女記者。事隔近半年,女記者今(9日)與3名青年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分別被控拒捕及非法集結等罪名,全獲准保釋候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辯方投訴,女記者遭警員使用過度武力拘捕,包括用胡椒噴霧噴面,使她暈倒及失禁,須即時送院,要求法庭記錄在案。

首案控告記者何家欣(27歲)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罪指稱,被告今年5月11日在旺角洗衣街花園公廁之女廁內,抗拒4名執行職務的警員,即女警18366劉曦晨、警長58604徐啟迪、警員18258鄭相平及警員24262李廸燊。

控方不反對女被告保釋,裁判官聽畢陳辭後,批准女被告以2500元現金保釋,要每日到警署報到,但毋須宵禁。

第二宗案件起訴學生周天浩(18歲)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該案押後至12月29日再訊。

第三宗案件涉及兩人,依次為報稱無業的方佐瑋(22歲)及廚師劉曉峰(25歲)。兩人各被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並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方佐瑋被加控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劉曉峰被加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兩人的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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