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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黃金騙案詐20人9500萬元 涉案上市公司主要股東被通緝 (13:33)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獲報案,稱有本地公司利用實體金條投資計劃詐騙,警方經調查後昨(3日)採取代號「縱橫」行動,先後拘捕6人涉嫌串謀詐騙,另正通緝多人包括一名上市公司主要股東。案件牽涉20名事主,損失金額達9500萬元,其中一名事主被騙去2200萬元。

被捕3男3女年齡介乎26至51歲,包括一間本地公司(下稱公司A)的管理層及銷售人員,以及一間曾協助該公司買賣黃金的公司職員,他們透過地產、保險及移民代理等方式接觸案中事主。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陸振中表示,公司A於2018年成立,一直借用其與一間上市公司的合作關係,向事主宣傳一個實體金條「租賃保值、增值計劃」,公司A聲稱計劃中只會出售由國際機構認可的金條,購買及租賃黃金過程由本地律師見證,計劃亦有本港上市公司作擔保,從而增加事主的信心。

當事主表示對計劃有興趣,公司A會安排事主購買每條約值30萬元的金條,至事主檢收金條後,公司A會接管金條及租借予涉案上市公司,聲稱事主可收取每月按年利率約6.6至7.5厘的保證定期派息,租約期滿後更可取回本金或金條。

事主不虞有詐交付金條,惟事後未有收到任何派息,租約期滿後亦無法取回本金及金條實物,公司A更於今年年初結業,事主始覺受騙報警。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2018至2019年間有20名事主受騙,當中僅一人於本地居住,其餘19人為內地居住,報稱商人、律師及學生,部分為資深投資者。案中涉及共279公斤金條,總值9500萬元。商罪科接手調查後,發現該批金條從未租借予報稱的上市分司,公司A更未經事主授權下把164公斤金條轉售套現,套現所得的5100萬元分批存入公司A戶口及與涉案上市公司有關連者的戶口。

警方經調查後,昨採取代號「縱橫」行動,於全港多處拘捕6人,並突擊搜查涉案上市公司及曾協助公司A轉售黃金的公司,檢獲事主的黃金買賣合約、一批電腦及手提電話等。警方稱目前已凍結6名被捕者共310萬元存款,以及正調查兩個總值約910萬元的住宅物業。警方稱涉事上市公司仍未停牌,詐騙集團仍有多人在逃,包括涉事上市公司主要股東,正通緝他們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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