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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權益新聞報道頒獎禮 《明報》成歷屆獲獎最多報紙雜誌傳媒 (15:45)

消費者委員會舉辦「第二十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頒獎禮」,《明報》成為歷屆獲獎最多傳媒機構(報紙/雜誌);《明報》記者冼韻姬先後獲獎17次,成為獲獎次數最多的記者,獲大會頒發20周年榮譽大獎。《明報》記者許芳文、朱韻斐、黃心悅則憑「基因檢測消費陷阱系列」獲得文字組別(調查報道)優異獎。

今屆有155份參賽作品,當中34份得獎。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致辭時表示,幸好政府放寬6人同枱,否則今日頒獎典禮將猶如「麻將王大賽」般4人一枱。他說,頒獎禮已舉辦20年,自2001年起,共收到約3000份作品,逾600名新聞工作者獲表揚。消委會11月4日起將於香港新聞博覽館設展,回顧過去20年得獎作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致辭時表示,自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後,曾經一個口罩亦難求,需全球「撲口罩」,消費者買口罩除了涉及消費權益,亦涉及消費知識,如不同認證與包裝。他又稱,最近本地遊亦會有行程是參觀口罩廠。

邱騰華表示,最近興起Staycation(住宿度假),但有消費者租酒店房時「用到盡」,當成派對房間。他指出,濫用消費權益不單影響自己,亦影響社會,故在社會上除了注重自己消費權益,亦要注重大眾。他說,一旦香港的權益被貶損,就需要發聲,即使在疫情中亦不會放棄固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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