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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虐姊弟戀男友罪成囚3年5個月 官斥被告毫無同情心 (16:15)

32歲男子前年參加「極速約會」覓到39歲初戀女友,兩人就性事及置業問題有分歧,女友在寓所向男子施虐,包括風筒吹其私處。女友受審後被裁定4項有意圖傷人罪成,法官今(2日)判刑時斥她毫無同情心,雖同情她在案件曝光後廣受大眾批評,遭保險公司解僱致「身敗名裂」,但她始終無悔意,對事主傷害可謂難以想像,終判她入獄3年5個月。

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早前被裁定4項有意圖傷人罪罪成,惟另外指控她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罪名不成立,她聞判後哭成淚人,其家人申請取回保釋金獲批准。

暫委法官張天雁引述報告指出,被告沒有重大的精神或心理問題,惟案件曝光後,被告惹來不少公眾關注,使她受壓更兩次自殘。惟報告指出,被告始終沒有悔意,認為事主傷勢是自殘造成,被告自認錯的僅是她未有阻止事主。

張官判刑時指出,由被告家人、前男友撰寫的求情信均顯示被告友善,是一位可愛的女友,與她在本案中的形象不符,法庭亦同情被告受審時所面對公眾壓力。

不過,張官指出,即使接納被告犯案沒有預謀,惟她犯案使用鐵凳、剪刀等危險武器,施襲的暴力程度更每況上升,斥她倒淋熱水往事主下體,搣除事主傷口結痂等行為,屬「毫無同情心」。

再者,考慮到事主心理創傷,包括他一度失眠、焦慮、避免前往事發地跑馬地,以及認為被告是危險人物,事主出庭作供時更多次哭泣抖顫,張官終判被告入獄3年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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