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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跟車工人認放竹枝堵路 准保釋候判 (17:05)

年輕跟車工人今年3月響應網上號召,在屯門皇珠路放竹枝堵路,被捕後馬上招認犯案,聲言只負責傳遞竹枝,今(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押後至11月13日判刑,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容健明(23歲)報稱跟車工人,他承認今年3月31日在屯門皇珠路近AD0363燈柱附近的馬路上,擺放竹枝堵塞馬路。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直接認罪,他在案中只傳遞竹枝,角色次要,而車輛只因竹枝受阻1分鐘,望法庭念在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要供養仍在學的妹妹,予以輕判。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3月31日響應Telegram群組號召,前往屯門龍門居附近堵路,並在皇珠路一帶,與其他互不認識的示威者放下竹枝。有車輛受阻,車主報警,警方衝鋒隊到場調查,終在富健花園拘捕被告,而被告則當場在警誡下招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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