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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女裝鞋後向鞋主傳手淫片 戀物癖男子判緩刑 (14:58)

患有戀物癖、鍾情二手女裝鞋的男營業代表,將手淫片段及相片透過WhatsApp傳予女鞋主,令對方感厭惡及被滋擾報警。營業代表早前承認一項傳送淫褻性質的信息罪,裁判官考慮到他認罪後已還押,其家人亦願鼓勵他接受戀物癖治療,今日(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他入獄4星期、緩刑兩年。

被告黃浩賢(32歲)承認今年4月27日在香港某處使用手提電話向女事主傳送兩段男性射精短片,以及3張顯示男性陰莖及精液的相片。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強調,本案涉及被告手淫片段及相片,案情相當嚴重。不過,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他患有戀物癖,其家人事前完全不知,現願意給予支持,並鼓勵他接受治療。

徐官認為,被告認罪後已遭還押,當頭棒喝,念及他承諾不再重犯,故判他入獄4星期、緩刑兩年。徐官提醒被告,今後切勿再因一己私慾,而罔顧他人感受。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1月底及2月初偽裝女性,向女事主網購4對二手鞋,並於案發當天向該鞋手淫,將有關短片及相片透過WhatsApp傳予女事主,被告雖隨即刪除,但短片及相片自動儲存在事主手機中,女事主報警。

淫審處其後將該短片及相片評級為三級,警方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有戀鞋癖,「好鍾意收集女人鞋」,並會用鞋來手淫,為了「興奮」而將該些短片及相片傳給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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