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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8月駕駛自炒爛醉 被控3宗罪11月提堂 (23:43)

8月8日凌晨零時許,39歲藝人楊明駕車沿半山馬己仙峽道落山,駛至玫瑰別墅對開一個彎位時,懷疑失控越過對面線自炒。楊明當時爛醉如泥,下車時未能站穩,需由兩名警員攙扶,他未有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理,他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楊明被控三項罪名,包括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案件將於11月6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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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事後接受無綫節目《東張西望》訪問未有提及自己飲酒,只解釋他撞車後「比較暈,唔係太清醒」,故無法做酒精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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