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1歲小六女生本周三(21日)遭人尾隨返家,女生關門之際被人撫摸下體,警方事後拘捕一名19歲男生。男生今(24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兩項有意圖而遊蕩罪。被告暫毋須答辯,還押至11月2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繼續調查。
被告吳卓峰(19歲)報稱學生,辯方透露他有過度活躍症。控罪指稱,被告今年10月21日在長沙灣麗翠苑一處所外向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以及於10月22日在麗翠苑麗楊閣地下及麗柏閣內遊蕩。
據了解,案件涉及3名事主,另有閉路電視拍下被告在案發地點出現。
相關字詞﹕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有意圖而遊蕩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