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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頒臨牀醫學理學士予深圳分校醫學生 中大:符合規程毋須修例 (12:15)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擬建醫學院,本需經修例才能頒發「臨牀醫學學士」予中大(深圳)醫學院學生,但校方昨(23日)稱已獲內地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學及中大(深圳)將分別頒發「臨牀醫學理學士」及「醫學學士」。對於《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指明學位不包括「臨牀醫學理學士」,有關做法有否違反該條例,以及為何不申請修例,中大今(24日)回應稱,中大(深圳)醫學院學生畢業時,香港中文大學會頒發「臨牀醫學理學士」,符合《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第26條,毋須作出任何規程修改,並不存在繞過立法會。

發言人亦補充,《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第26條授權中大頒發「理學士」學位,而「臨牀醫學理學士」屬「理學士」下的課程。

中大昨日表示,中大(深圳)醫學院學生畢業時會獲香港中文大學頒發「臨牀醫學理學士」(Bachelor of Science in Clinical Medicine);而中大(深圳)亦已獲內地教育部批准,畢業生可獲中大(深圳)頒發「醫學學士」(Bachelor of Medicine),作為在內地執業的認可資格。有關畢業生不會自動獲在港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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