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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禁錮襲擊案付國豪稱撐警光明正大 示威者選錯羞辱道具 (15:40)

內地男子付國豪於去年8月13日,在機場遭示威者禁錮及襲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另外3男子涉參與其中,被控暴動等共8罪,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當晚付國豪被綁在行李車上時,有人把「我愛香港警察」T恤放在其大腿,付國豪今在庭上稱,當時認為示威者「選錯了道具」羞辱他,因支持香港警察是「光明正大」。

4名被告依次為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無業畢慧芬(23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29歲)及測量師黃逸豪(29歲)。

付國豪今第三日作供。他憶述,當晚被人用索帶及膠紙綁在行李車上,曾被群眾用不同物品襲擊,隨後有一名白衣中年男子上前查問其傷勢,但他稱由於當時「意識比較昏迷」,沒有留意該白衣男說了什麼,只記得與該男沒有身體接觸。據庭上控方播放的影片顯示,該名白衣男為立法會議員郭家麒。

影片所見,隨後有人把付國豪的「我愛香港警察」T恤放在其大腿展示,付國豪當時說了「What have you done to me? 」控方詢問該句說話意思,付國豪稱是希望表達人群禁錮、毆打及辱罵他是不對,並稱當時覺得他們「羞辱的方式選錯了道具」,因自己「支持香港警察是光明正大的」。

付國豪又主動提及,現場人群曾舉起他的護照及身分證亦是錯用道具羞辱他,稱當時想法為「我出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這是令我感到光輝和榮耀的東西,因此他們選擇這些道具,是不會令我羞辱的」。

控方片中顯示,付的行李車被示威者移動到一旁近牆邊位置後,一段時間看似曾自然自語,但聲音沒被錄下。他稱,當時正在時說一些關於自己及家人的事,希望若說話能被錄下來的話,能做個紀錄,以防自己遭遇不測,無法再看到家人的情況。

至翌日零時10分,有救護員到場協助付國豪,之後被送到北大嶼山醫院急症室。至凌晨2時40分他被轉介往瑪麗烈醫院,隨後接納同事離港較安全的意見,拒跟進治療立即出院,並到深圳一醫院留醫3天,其間有機管局人員將「我愛香港警察」恤,連同部分財物送回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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