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警斷指案 控方專家證人︰被告有意識「使勁用力」咬噬 (20:00)

香港大學畢業生涉於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襲警和咬斷一名警長的無名指,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腦神經科醫生余毓靈供稱,被告的咬噬力量強勁,認為他當時有意識地「使勁、用力」咬噬。

相關報道︰警斷指案 無名指骨折警司:屈曲程度比以往差

被告杜啟華(24歲)否認在公眾地方擾亂公眾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事主包括警員葉卓軒、現為總警司的梁子健、警長梁啟業,其中梁啟業的右手無名指被咬斷。

余毓靈供稱,被告咬噬手指的事件歷時約0.66秒,比辯方專家證人估算0.46秒的時間充裕。他又指出,無意識自主反應毋須經過大腦,在腦幹位置便會受刺激,有意識自主反應則須經過大腦,故無意識自主的反應時間會比較短。

就辯方專家證人認為被告的咬噬源於右眼疼痛作出的無意識自主反應,余毓靈表明「不敢苟同」,認為無意識自主反應的反射力度弱,正常反應甚至可以「弱到冇反應」。他形容,被告將梁啟業的手指咬至粉碎性骨折和截斷,相關咬噬力量強勁,認為被告當時有意識地「使勁、用力」咬噬。

法官陳仲衡問,假如一個人當時承受痛楚,會否令其反射反應更大。余毓靈回應稱,目前臨牀不會用痛楚方式作量度,故無法回答。自己過往經驗和文獻亦沒遇見或記載有關情況。

其他報道:陳浩天控襲警 政府化驗師否認為專家證人 拒判斷片段中是否被告

其他報道:4人被控機場暴動非法禁錮 《環時》付國豪或將出庭作供

其他報道:工程師否認城巴插33刀謀殺女友 控方:「控制狂」被告分手後性愛片段威脅事主

相關字詞﹕咬斷手指 有意圖而傷人罪 襲警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反修例運動 沙田新城市廣場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