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今年申請5月1日舉辦勞動節遊行遭警方拒絕,包括黃浩銘及梁國雄等8名社民連成員前往警察總部抗議相關決定,被票控違反限聚令。8人今(20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由於其中5人打算申請當值律師服務,並請求裁判官作轉介,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再訊。
涉案8人均為社民連成員,包括主席黃浩銘及副主席梁國雄,以及成員周樹榮、曾健成、梁志輝、李善芝、辛浩銘及陳寶瑩。傳票指出,8名被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屬法例G),即於今年4月30日上午11時40分在香港軍器廠街1號,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除黃浩銘、梁國雄及李善芝,其餘5人均表示曾申請當值律師服務,惟對方稱5人所涉控罪並非服務範圍內,拒絕他們的申請。5人遂向裁判官請求提出轉介,裁判官答允,但強調申請當值律師服務最終未必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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