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去年9月21日為7.21事件發生兩個月在元朗舉行集會,其間一名醉漢疑手持玻璃樽企圖襲擊途人,終被「私了」。醉漢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暫毋須答辯,准以1000元保釋至12月15日再訊。
被告姚興強(56歲)報稱的士司機,他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即分別於去年9月21日晚上至22日凌晨,在青山公路元朗段162號中國銀行外的行人路上襲擊5名不知名者。
據了解,被告案發時醉酒,他當時示意支持政府,並企圖以玻璃樽襲擊途人,終遭「私了」。資料顯示,50歲女自僱者李茵茵亦捲入案件,她被控一項傷人罪,即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姚興強,現正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