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昨(16日)在在赤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懷疑正在非法捕魚,署方今日(17日)表示,將會起訴船上12名內地男子,案件下周一(19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表示,該12名內地男子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的捕魚活動,根據《條例》,任何人在本港水域使用船捕魚時,該船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昨(16日)在在赤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懷疑正在非法捕魚,署方今日(17日)表示,將會起訴船上12名內地男子,案件下周一(19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表示,該12名內地男子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的捕魚活動,根據《條例》,任何人在本港水域使用船捕魚時,該船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