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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年初一旺角堵路罪成判緩刑2年 (20:05)

今年年初一,有網民號召到旺角紀念2016年旺角大衝突。46歲無業女子當晚在旺角指揮及協助示威者以木板堵路,以及走出馬路高叫口號,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經審訊後,女子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聽取求情後,最終判她監禁14日、緩刑24個月。

被告蕭麗萍(46歲)被控於今年1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617號外與其他人在馬路上遺下木板及其他物品,對人或車輛造成阻礙。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案發後遭公司裁員,現時無業,僅靠積蓄及問親友借錢過活,生活拮据,望法庭能輕判。

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稱,警員作供清晰,信納其證供,認為事件就是被告與黑衣人交談後,協助黑衣人輕托木板到馬路,並站在馬路中心阻礙車輛前進。對於警員指稱被告曾大叫「手足,搬啲木板出馬路」以及在馬路上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劉官稱被告當時戴上口罩,現場有多名黑衣人,女聲極有可能是由其他人發出,控方未能證實說話來自被告。

劉官指出,被告行為有一定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當時只協助輕托木板,終判她14日監禁、緩刑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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