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中五生涉管有索帶士巴拿等罪成 官斥砌詞狡辯拒索感化報告 (21:15)

中五男生去年11月「大三罷」期間,在西灣河一帶被警截停,搜出索帶、士巴拿、火槍等,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兩罪。他不認罪受審,自辯稱涉案物品在現場拾獲,用以日後燒烤及收藏。惟裁判官鄭紀航今日(15日)裁決時,全盤推翻辯方案情,斥被告「砌詞狡辯」,在案發現場「流連忘返」,裁定他罪成及還押至10月29日判刑。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中五學生梁志為(17歲)否認去年11月13日在西灣河筲箕灣道79號外管有一包索帶,以及4支士巴拿、一支打火機式火槍、一個打火機、一把剪鉗。

裁判官鄭紀航指出,被告辯稱搜出物品均在示威現場檢獲,火槍用以日後燒烤,其餘物品予父收藏,說法「砌詞狡辯、謊話連篇」,並認定被告持有涉案物品,實屬用以拆除鐵欄及縱火。

裁判官又稱,被告案發在現場「流連忘返」,無視警方,任意妄為,終全盤拒絕辯方案情,並指控方3名作供警均誠實可靠,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提議法庭先索被告感化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惟裁判官一口拒絕,只替其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並還押他至10月29日判刑。

其他報道:牛頭角3人捱斬一死兩傷案 兩青年涉觀察環境控謀殺傷人受審

其他報道:港鐵加強7路線非繁忙時段班次

相關字詞﹕大三罷 西灣河 索帶 士巴拿 火槍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