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2017年發生南亞漢在公園持刀施襲案,釀成一死兩傷。涉案兩名男子否認一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15日)於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指稱,有證據顯示兩名被告為施襲者觀察環境,屬於「伙同犯案」。
被告Arif Aqib(案發時22歲)及 Mohammad Shahzeb(案發時17歲)被控於2017年11月13日,在香港謀殺Waqar Hamed;以及同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遊樂場意圖使Singh Jaskarn Brar和Mohammad Yasin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開案陳辭指稱,案發當晚8時許,3名事主在遊樂場聊天和飲酒,8名南亞裔男子突然持刀等武器衝前追斬Waqar Hamed。他當場倒地,頸部及背部受傷流血,送院後證實不治。在兇徒追趕下,Singh Jaskarn Brar和Mohammad Yasin逃至附近便利店及港鐵牛頭角站,送院驗傷發現右肩及胸部傷口撕裂。
控方表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兇徒作案前,有3輛私家車接載疑犯到場,並在事發的公園不斷打圈。本案首被告當時駕駛其中一輛車,次被告在車上,控方認為兩人負責觀察環境,屬於「伙同犯案」。兩被告最終被捕,警方事後進行認人手續,兩人都被認出。聆訊明(16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