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港台電視部員工利君雅遭延長試用期120天,今日(12日)港台員工舉行閉門大會,歷時約1.5小時,有逾150名員工參與,廣播處長梁家榮、副廣播處長馮建業及行政秘書有份出席討論。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會後引述馮建業及行政秘書,稱他們會按「無罪假定」作調查,說法令一眾港台員工嘩然及反感。工會認為,管理層方面使用這四字顯示他們將利君雅置於「犯人」位置,對利君雅的聲譽有極大破壞及影響,更令她感含冤受屈。
趙善恩表示,馮建業於會上指出,在檢視投訴文件後認為利君雅個案「獨特」,有需要重啟調查,故引用《公務員條例》第280條作為延長利君雅的試用期。不過趙善恩說,該條例的前設是須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及操守滿意,故事件更令人感不解,若工作表現及操守均為滿意,尚有什麼條件令利君雅無法成為正式公務員。
趙善恩又引述馮建業及行政秘書,稱他們會按「無罪假定」作調查,說法令港台員工嘩然及反感,指出被投訴非犯罪,管方說法顯示已置利君雅於「犯人」位置,令當事人感委屈,非恰當評論。
另外,趙善恩稱今次獲得信息,重啟調查非因審核過程中有不足需補救,反是要調查檢視過程中是否有不足,認為做法荒謬及不合邏輯。
工會又代利君雅發言,指出在過程中令她感人格被「詆譭」,本是程序失當的問題卻要她承受,認為不能接受。趙善恩指出,今次非單一事件,攸關員工升遷及考績程序,會繼續密切留意事件,並促請管方對利君雅作公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