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0日大埔翠屏花園發生開槍案,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被指與開槍青年一同被警員截停,青年開槍後被捕,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拘捕鍾雪瑩,她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今(1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還押候訊。
被告鍾雪瑩(29歲)報稱設計師,被控於去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及翠屏花園C座一單位內,與男子蘇緯軒管有槍械,即一支手槍連彈匣內有14粒子彈、一支長槍,6個長槍彈匣內有211粒長槍子彈,以及兩個手槍彈匣內有30粒子彈。據控罪書,本案的案件主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督察張堃婷。
據悉,案發時蘇緯軒與被告一同被截停,蘇緯軒開槍後被當場拘捕,被告逃脫。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與蘇緯軒一同離開涉案單位,事發後曾返回單位更換衣服及背包離開。片段亦顯示於案發數天前,被告已出入該單位。被告之後被列入警方監察名單,因被告牽涉另一宗案件被拘捕才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