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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殺妻自殺齊墮斃 妻母獲委管理女兒遺產 官:事件屬悲劇 (17:30)

公務員年輕夫婦於2017年9月鬧離婚,二人早上在寓所爭執期間,丈夫先用刀刺傷妻子,再將她拋下樓,自己繼而跳樓自殺。妻子的母親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女婿的遺產代理人索償,又要求法庭剔除女婿繼承女兒遺產的權利,以及委任自己為女兒遺產的管理人。高等法院法官今(9日)批准有關申請,形容事件屬悲劇,向兩名死者的家人表示同情。

原告為方燕婷的遺產代理人梁潤笑,被告為周偉輝的遺產代理人,亦即死者的兄長周偉雄。

法官引述警方的調查報告指出,兩名死者方燕婷(終年29歲)和周偉輝(終年30歲)於2015年結婚。案發前數天,二人激烈爭執,妻子離家3天,於9月3日下午回家,丈夫同日購買兩把陶瓷刀和兩樽通渠水,二人翌日離世,有鄰居亦於當日早上聽到女子的尖叫聲。

警方調查發現,屋內廚房有一把染血陶瓷刀,客廳亦有一灘屬於妻子的血。妻子的後背和頸有多處刀傷,估計妻子被刺傷後昏迷,並遭丈夫拖至露台和拋下樓,認為丈夫有預謀謀殺妻子後,再跳樓自殺。

法官指出,由於妻子生前沒設立遺囑,其遺產原本會由丈夫繼承,惟因丈夫自殺前非法殺害妻子,故雙方的遺產出現利益衝突,認為妻子的母親更合適擔任其遺產管理人。法官同時下令丈夫的遺產代理人以丈夫的遺產支付訟費。

據早前有報道指出,周偉輝生前任職食物環境衛生署,方燕婷生前則任職政府新聞處,二人租住油麻地友翔道一號「御金‧國峯」某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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