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天平邨富臨皇宮酒樓今年2月停業。22名員工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稱他們被要求放無薪假超過3個月,遂向富臨集團追討欠薪、遣散費及代通知金等,案件今(8日)提訊。審裁官提及,富臨要求員工無限期放無薪假,又在合約列明員工受僱期間不得為其他公司工作,「睇嚟有啲殘忍,咁佢哋點生活呢?」
案件分3案處理,涉及22名申索人,分別在涉事酒樓任職知客、樓面及洗碗工等。入稟狀中的申索額合共為118萬元。
庭上披露,富臨曾要求員工簽署放無薪假的同意書。有員工表示,他今年2月中旬開始放無薪假,直至5月向勞工處求助,翌日才獲富臨告知可調去其他分店工作。他認為富臨長達3個月不通知復工安排,形同將其解僱。
富臨一方的代表稱,集團上司仍未有定案。審裁官聽畢表示,即使涉事員工已簽署同意停薪留職的文件,該文件不一定有效,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6日再訊,以待雙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準備文件。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鄧家彪陪同富臨的員工在庭外接受訪問。有員工表示,放無薪假時要向親朋戚友借生活費,並靠做替工維生,希望早日追討應得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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