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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前妻指「又老又無用」 七旬翁認淋通渠水施襲三罪 官明言刑期不少於10年 (15:30)

71歲退休老翁疑不滿50歲前妻指摘他「又老又無用」,以及教唆女兒責備自己,去年涉先後趁前妻前往上班時,出手毆打前妻頭部,以及在前妻工作的理髮店向對方淋潑通渠水,老翁追截前妻時,通渠水更濺中路過的男途人。老翁今(7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淋潑腐蝕液體,以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三罪。法官明言被告面對的刑期不會少於10年,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鄒景文(71歲)承認於去年5月17日,在天水圍坑尾村站輕鐵月台上,襲擊張誠花(譯音)。他另承認於去年6月13日,在天水圍嘉湖新北江商場一樓,向張誠花淋潑腐蝕液體,以及襲擊曾曉軒(音譯)。

被告首襲前妻後獲保釋

案情指出,女事主2009年與被告離婚,但二人繼續同住。女事主去年5月遷出,與新男友同居。同月17日早上,女事主在輕鐵月台候車時,被告突然現身,並在5秒內出拳毆打其頭部5下,斥她「唔識教女」,亦不應有男友。女事主報警,被告獲警方保釋候查。

至6月13日早上,女事主在理髮店上班期間,被告手持藍色膠樽現身,並向她淋潑樽內的通渠水,繼而追截逃離理髮店的女事主。女事主跑至對面髮型屋求助,其間不慎跌倒,被告把通渠水淋在女事主頭上,斥她「做過啲咩自己受」。警方其後接報到場,即場拘捕被告。

醫療報告顯示,女事主全身有28%的化學灼傷,當中包括臉部、頭皮、胸口和背部,需接受植皮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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