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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駁港保安局:去年10月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 (22:50)

【22:50更新】本港保安局昨(3日)稱單一聯繫「窗口」是台灣單方面描述,台灣陸委會今(4日)反駁稱,台港警方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資訊也經由台方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若陳同佳確定赴台面對司法,隨時可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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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表示,對於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一年依然無所作為,陸委會再次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同佳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盡快與台方窗口聯繫。

保安局重申,港方並沒有與台方共同建立其自稱的單一聯繫窗口。台方只是通知香港警方有關台方人員的聯絡資料,請港方通知陳同佳,香港警方即告知陳同佳並已回覆台方。台方把單方面的請求,自我說為與港方共同成立所謂窗口,不符事實,混淆視聽。

管浩鳴:台灣律師明與當局會面 陸委會:沒這方面信息

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表示,台灣律師已收到陳同佳的指示,律師明日(5日)會與台灣當局會面,重申陳同佳投案意願「冇問題」,認為下星期情況會較為明朗;惟陸委會稱,目前無這方面信息。管浩鳴回覆傳媒查詢時稱,不清楚律師會與誰人見面,但律師已收到陳同佳的指示,明日會安排陳同佳赴台事宜,「這兩天是假期,台方當然未收到有關通知」,稱有進一步消息會再通知。

(聯合新聞網/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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